根据俄罗斯联邦政府通过的160号决议,为了规范邮政的普遍服务业务(信函、明信片和小包),同时也是为了提高邮政的服务质量,俄罗斯邮政开始实行新的服务标准。新标准针对的是开箱取信、运输、交换和信函投递的频次以及新的信函运递时限。新的开箱取信频次标准要求:从邮政局所外的信箱取信频次,在俄罗斯联邦直辖市内、俄罗斯联邦各州首府的每周5天,每天不少于2次;直辖市及各州首府外的其他地区每周2天,每天不少于1次;市辖区政府所在地每周不少于5天,每天不少于1次;其他乡镇(居民点)内每周不少于3天,每天1次。而从邮政局所内的信箱开箱取信的频次为每个工作日不少于1次。各直辖市、州首府、市辖区政府所在地和其他乡镇(居民点)之间的运输频次标准为每周不少于3天,每天不少于1次。根据新的服务标准,信函投递频次要求俄罗斯联邦直辖市内、俄罗斯联邦各州首府每天不少于1次;市辖区政府所在地每周不少于5天,每天不少于1次;其他乡镇(居民点)内每周不少于3天,每天1次。而新的信函运递时限(不包括收寄日)是各直辖市内、各州首府内、各州首府和市辖区政府所在地之间均为2天;市辖区政府所在地和位于其境内的乡镇(居民点)为3天。不在同一个市辖区乡镇(居民点)之间的信函运递时限则通过相应的时限相加而计算。